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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弟”们改名 不该困难重重

芃芃改掉了曾用名“招弟”

N综合 澎湃 新京

工人日报

近日,河南女孩芃芃(“招弟”)改名成功的故事引发网友关注。之后,越来越多的“招弟”通过社交平台讲述了自己的改名经历。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对于姓名更改的规定有所变动,成为不少“招弟”改名的契机。有法律专家表示,民法典是民事规范,不是行政规范,而姓名登记具体是行政登记行为,它最直接的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个1958年制定的条例,对于姓名登记事项规定得比较简单。因没有统一标准,对“招弟”这类名字的改名申请,在一些地方依然困难重重。

叫了20年的“招弟”,终于改掉了

河南女孩芃芃(原名招弟)小学时,便迷迷糊糊觉得自己的名字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在小学五年级时,她从一本乡土小说中看到了和自己一样的名字“招弟”,让她第一次了解到自己名字的含义——“原来是想让我招来个弟弟。”

原本,芃芃爸爸给她取了另一个名字,叫“晨旭”,早晨的晨,旭日东升的旭,但因“招弟”是爷爷取的,最后就用了这个。

学生时代芃芃成绩还可以,但一直害怕表彰大会,怕在会上点名或者自我介绍,也害怕有人在听了她名字后自以为幽默地问一句:“你有弟弟吗?”

芃芃本来性格外向,喜欢交朋友,青春期那段时间却不太敢交朋友,只是后来慢慢想开了,觉得自己除了这个名字之外,其他的都很优秀,逐渐自信起来,但还是会恐惧那种需要自我介绍的场合。

芃芃说,办理改名的流程其实并不长,但要说服民警很难。民警曾告诉她,改名理由不行,名字里没有侮辱性词汇,叫这个名字的多了,这是一个很正常的名字。

“我的户籍所在地是河南一个小县城。”芃芃说,她被要求提交了父母的结婚证等各式各样的材料,在她看来这些都不是必要的,觉得是户籍民警想让她知难而退。

在学法律的学长的陪同下,芃芃打印了相关法律条文,先发给所长一份,又发给户籍民警一份。“这个过程一直在磨,但是没关系,我提前已经做好心理准备。”终于,她在20岁的夏天改掉了“招弟”这个名字。

学习、工作上的各种困扰,让她们动了改名念头

过于直白的名字给芃芃带来的困扰,也曾出现在其他叫类似名字的女孩身上。

“招弟”的数目并不小。以国内某省份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重名数据为例,截至10月24日,省内叫“招娣”和“招弟”的女性至少有11104人。

“别人听到我的名字会怎么想我?”“我是不是不受待见、不被祝福?”“为何我偏偏是个女孩?”这是部分被取类似名字的女孩从青春期开始思考的问题,她们或多或少都想过改名,但彼时经济尚未独立,改名的限制也很严格,迟迟没有实现。

与芃芃情况相似的,还有天津“00后”女孩于歌。于歌原名“迎娣”,早在小学三年级时,村里人看见她就会问一句:“你没有弟弟吗?”她才知道这个名字的意思。名字带来的“不好的印象”从学校一直延续到社会。今年10月中旬,于歌在网上发布了自己的求职简历,希望寻求修改建议,但她发现,不少网友第一眼看见的并不是简历中的内容,而是她的名字“迎娣”,并提醒这会让她在找工作时占劣势。

而原名“某男”的安徽女孩小唯(化名),也曾遭受过来自同学的语言暴力。从小班里就有男孩欺负、辱骂她,不许小朋友跟她一起玩。小唯说,她不明白自己究竟做错什么,要被这样对待。工作后,她发现,同事和领导甚至顾客会嘻嘻哈哈地解读她名字的寓意,对方会说,你家想要男孩呗,那你有弟弟吗?

这让她们都动了改名的念头。

有人四天改完,有人被拒两次

相比受到较多限制的芃芃,于歌改名相对轻松而顺利。接待于歌的一位女民警对她说,看过有叫“招娣”“盼娣”的,还真没见过叫“迎娣”的,她能理解为什么于歌想改名。于歌说,一般情况下个人改名需求是3~7天内给予审核办理,但民警给她加急了。改名一共花费20元(身份证换领的费用),整个流程用时4天。

小唯说,改名确实花了些时间,跑了几个单位,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麻烦。现在,她看到新名字的实名认证都有些恍惚,有种终于变成真正的自己的感觉。

而在网上,不少市民反映多次申请改名被拒。在广东某地政府官网的互动版块上,名为“群娣”的女子留言中诉说,她在当地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2020年到2021年先后提交两次都被不同理由驳回。

据北青网2020年12月报道,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称,其性别女,名胜男,谐音“生男”,因为名字从小遭受到同龄人嘲笑,上学期间曾因名字遭受校园欺凌,在社会上参加工作常被混淆性别,遭受外界言语暴力及心理压力,故申请改名。

阜阳市政府当时回复表示,根据阜阳市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相关规定,有五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但该女子姓名不在变更范围内,故不予变更。

2022年,有浙江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表示自己申请改名被拒两次。其名字里有“胜男”二字。7月8日,嘉善县公安局回应:改名申请要符合《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的成年人改名条件,再提交与理由对应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您的名字未违背公序良俗,提交的改名理由不充分,故审批不予通过。”

难题

相关行政法规

没跟上民法典变化

为何受同种类型名字困扰的“招弟”“迎娣”和“群娣”们,改名的流程却宽严不一?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对于姓名权有如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有权依法改名。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练军表示,严格来说,民法典前述规定并不能作为姓名登记直接的法律规范基础,因为民法典是民事规范,不是行政规范,而姓名登记具体是行政登记行为,它最直接的规范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制订于1958年的《条例》迄今有效且从未被修订过。实践中姓名登记已经由登记制变为许可制。登记制基本上不予审查,许可制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要符合设定的条件才能办理。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妍说,上述法规、文件对于变更姓名规定得比较简单,如对姓名变更的条件及次数等未作详细规定。此外,各地在执行时会遵循地方出台的户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表示,姓名权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但也要遵循当事人户籍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改名须有正当理由,不是想改就改,而对于改名的具体操作,是地方性规定,又各有不同。

公安部《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有充分理由的,也应经派出所所长或乡长批准,才可以给予更改。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口管理机关批准。”

因此,各地针对姓名修改倾向严格对待。在一些省份关于改名的规定中,“招弟”们常常不符合“冷僻字”“完全同名”的要求,更多的人只能从“违反公序良俗”的角度申请改名。但各地对于什么样的名字违反公序良俗,并没有明确界定,比如芃芃认为自己的原名“招弟”违反公序良俗,但户籍民警却觉得这个名字很常见,没什么问题。

丁金坤认为,对于 “公序良俗”的解释要具体化、类型化,解释起来要符合社会常识,也要总结各地改名中出现的问题,“(走)一步,有一步的进步”。

呼吁

立法明确

姓名变更条件

针对姓名登记、变更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曾有专家呼吁立法。

《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年的报道《观察|民法典实施,能否让成年人改名不再是难事?》中,退休前曾是一名户籍民警的姓名学专家关玺华表示,我国缺少一部能统一适用规范的姓名法。他呼吁,在借鉴国外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姓名立法工作,尽快出台姓名法。

刘练军在《东南法学》上发表的《姓名登记条例学者建议稿及理由》一文中也提到,现行户口登记条例相关规定相当简陋,给姓名登记实务造成了立法匮乏的困境。

他认为,有正当理由就可以申请姓名变更登记,然而,何谓“正当理由”,这个确实难以定义,完全列举亦不可能。总体上,对于“正当理由”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应作一定程度上的扩大解释。对变更姓名持宽容立场乃是个性化时代的基本要求。姓名登记机关应当允许基于个人价值观念、情感、偏好等主观化的私性原因变更姓名。

刘练军在文章中提到,如果因重名、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等才能改名,而不允许基于情感等主观原因申请变更姓名,那几乎等于剥夺了个人变更姓名的权利,此举无疑不利于人格自由发展……对于公民申请姓名变更,作为登记部门的各地公安机关应当尽可能地予以理解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