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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体检遭猥亵 涉事医生被拘留 事发厦门仙岳医院,院方称不再聘用该医生,受害者希望吊销该医生的执照,并严查其是否存在前科

涉事诊室

涉事医院

N海都记者 吴日锦 陈志坚 林良标 文/图

虽然事情已经过去6天,但厦门25岁的黄女士还是没能从惊恐中走出来。6天前,黄女士前往厦门市仙岳医院办理健康证时,在例行体检中,竟被60岁的男医生杨某用手触碰了她上半身的隐私部位,还用嘴吸吮了她的胸部。黄女士表示,后来她选择了报警,在警方介入后,杨某起初拒绝承认,但警方锁定了证据,依据相关法规,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25岁女子在医院体检 遭60岁男医生猥亵

因为不想再一次提起伤心事,23日中午,黄女士委托她的男友郭先生,将她的遭遇通过录音形式交给海都记者。

今年25岁的黄女士在厦门市思明区一家游泳馆上班。依照公司要求,其需要办理健康证。随后,她从网上查询到仙岳医院是定点医院之一。

5月19日下午,黄女士到仙岳医院进行健康证办理前的例行身体检查,14时30分左右,黄女士到该医院311体检室做最后一项检查,为她进行此项检查的是一名未穿白大褂的男子。事发后,她从警方处得知这名男子是医院的医生杨某(60岁)。

黄女士说,她刚一进门,杨某就把房门锁了起来。她询问杨某是否需要脱掉上衣,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她再次询问是否内衣也需要脱去,杨某表示需要。黄女士一度觉得奇怪和疑惑,但因为她之前没办理过健康证,不清楚体检的项目,当时也没太在意。

之后,杨某让黄女士双手叉腰背靠着墙站着,随后用手触碰她的胸部。黄女士说,杨某当时并未佩戴医用手套,她当时还以为这是正常的乳腺检查。没想到随后杨某又做了一件让黄女士“觉得特别恶心,特别猥琐的事”。

“突然之间他就用他的嘴吸吮了我的胸部。”黄女士说,检查完后杨某在她的体检单签完字后就出去了,“我当时都蒙了,以为是遇到了神经病冒充医生这样子对待我。”

涉事医生拒绝承认 警方从唾液和指纹取证

黄女士说,她回过神来后,上网查了办健康证的体检并没有这个项目。随后她观察到一名男子也前往该科室检查,但杨某并没有锁门的动作,此时杨某已经穿上了白大褂。

事发后,黄女士向隔壁科室一名女医生求证,询问办理健康证体检是否需要杨某进行的那些动作,女医生没有否认,但叫来了一名负责人来处理此事。

“他说你要不要把那男的叫过来扇他两巴掌,给你解解气先。”黄女士说,那名负责人来了以后,把她叫到办公室进行安抚,并询问她希望怎么处理。后来,黄女士选择了报警。

黄女士说,当地警方介入后,杨某起初拒绝承认,后来警方从她身上取得唾液和指纹,做了DNA鉴定,锁定了证据。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黄女士的男朋友郭先生告诉记者,5月22日,他们和厦门仙岳医院相关人员前往当地卫健部门展开协商,目前医院方面只是给出了不再聘用杨某的答复。郭先生表示,这个结果他们并不满意,他和黄女士希望相关主管部门吊销涉事医生的执照,并严查其是否存在前科。

医院:正在处理此事 会有统一回复

记者在厦门市仙岳医院官方网站上看到,厦门市精神卫生中心、厦门医学院附属仙岳医院创建于1958年,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24日上午,记者前往仙岳医院采访。通过楼层索引看到,杨女士当时体检的“311体检室”挂有“学生体检采血室”标签。走到该体检室外发现该房间门紧锁,“主检室”上方有牌子被撤走的痕迹。

此外,记者还发现,位于三楼检验科的人员一览表中已经找不到涉事医生杨某的牌子。

记者向与黄女士对接此事的一名医生求证,该医生表示此事已经在处理中,随后便以坐诊忙婉拒了进一步采访。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处理中,会有统一回复。

记者又联系厦门警方,警方表示确有此事。

律师:属强制猥亵 可起诉索赔

就此事件,记者采访了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罗律师认为此事属于典型的利用职务之便强制猥亵行为。至于涉事医生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是《刑法》,要根据实际案情判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人还可以根据身体和精神上的实际损害程度,提起侵犯人格权的民事诉讼,要求相应赔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夜猥亵女患者 北京一医院护工获刑1年

□链接

N北京晚报

北京某医院50岁护工瞿某,深夜潜入病房,对患病无法动弹的女患者实施猥亵。记者从北京朝阳检察院获悉,护工瞿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被禁止从事医疗护理员相关工作4年。

被告人瞿某系某护理服务公司派驻到北京某医院的护工。被害人李女士(化名)因消化道疾病入住该医院住院部。李女士未聘请护工,平时由母亲照料。

在病房里,护工瞿某表现得比较热心,多次对李女士一家提供帮助。2020年4月的一天凌晨,李女士还未睡着,未穿护工制服的瞿某来到李女士床前,用手触碰李女士的身体,对其实施了猥亵行为。

因病无法动弹的李女士马上叫醒了睡在身侧的母亲,瞿某见状立即离开了现场。李女士一家随即通知值班护士并报警。瞿某于当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谅解。

据悉,瞿某,初中文化程度,拥有医疗护理师从业资格证书,自1998年起从事护工,在事发医院住院部消化科担任护工组长。案发当日瞿某并未当值,他酒后进入住院部病房,临时起意对李女士实施了猥亵行为。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瞿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1年,并禁止其从事医疗护理员(护工)工作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