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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提高,智能摄像头、智能门锁、电子猫眼等已进入寻常百姓家。许多中高端智能门锁具备人体感应和人脸识别功能,有的还有拍照录像和远程监控功能。当这些智能摄录设备安装在自家门口,在给自己带来安全、安心的同时,却常常引起邻居的不悦,觉得行踪“尽在他人掌握”,而围绕于此是否侵犯隐私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有人认为,这些设备出于安全考虑,不必太担心;有人担忧,这些拍摄下的图像视频,不知道会用于何处。
争议
智能摄录设备“上门”
导致邻里冲突不断
前不久,天津市南开区的王女士家新安装了一款带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当摄像头检测到陌生面孔在门前停留较长时间时,会发出警示,户主也可以通过门锁发出警告,让可疑人员尽快远离。没想到,智能门锁装上后引发了多位邻居的不满。因为王女士家住一楼,离电梯又比较近,楼上邻居进出电梯时,一旦在电梯处停留较长时间,智能门锁就会发出警示音,这让一些邻居颇为介意。“本来在等电梯,突然发出的警示音会让人吓一跳。”家住楼上的李奶奶说。多位邻居找上门来希望王女士换门锁,王女士感觉有些委屈:“自己家孩子经常独自在家,装智能门锁也是为了保障他的安全。就算拍了些电梯口的影像,也没什么隐私信息。”
不只是智能门锁,智能猫眼、摄像头、可视门铃……各种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被用在家门上、家门口,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冲突不断。
“每次一出门,楼道里就响起‘嘀嘀’声,对面门上的猫眼就闪红光。”家住河北沧州的刘女士说。原来,邻居在门上更换了智能猫眼,具备摄像、陌生人警报等功能,刘女士多次被智能猫眼判定为陌生人。为此,刘女士与邻居沟通,发现该智能猫眼的触发范围很大,刘女士家门口就在猫眼监测范围内,开门关门、家人进出的画面都会被猫眼录像,随后传输到邻居手机APP上。
陕西西安的李女士家对门邻居最近在门上加装了一个摄像头,邻居解释说,一个人在家担心安全问题,加装24小时录像的摄像头可以时刻监测楼道动静,防止陌生人的不轨行为。李女士却忧心忡忡:“摄像头安装在门框上,镜头正对着楼道,我们家就被时时监控了。”李女士找邻居多次交涉,最终邻居同意调整摄像头角度,尽量避开李女士家。
记者采访发现,受访者对邻居在门口安装摄像头或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评价不一。有人认为,楼道里的画面算不得私密,况且这些设备都出于安全考虑,没必要太担心。也有人担忧:“行踪被监测不说,开关门都要减小幅度,生怕摄像头抓拍到屋内场景。更令人担心的是,完全不知道这些视频会被用作何处。”
观点
个人安全与他人隐私
该如何平衡?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朱晓峰认为,居民在门口安装摄像头或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会有侵犯邻居隐私权的风险,依据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其核心在于不愿为他人知晓,而摄像头、具有摄像功能的智能门锁等,会记录邻居的个人行踪以及与其有来往的人员信息,这些通常都是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朱晓峰介绍,侵害他人隐私权导致的法律责任,根据法律规定的不同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主要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如侵害他人隐私致受害人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非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如果有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朱晓峰说,由于个人的私密信息既是个人信息,又是隐私,因此违法处理私密信息,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认为,依据民法典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居民个人在安装带有摄像功能的设备时,可以考虑与存在利害关系的邻居协商一致,在取得其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安装,或者选择仅安装在室内,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隐私权侵害问题。
“若安装该设施的家庭被邻居投诉,社区居委会等相关主体应当与安装该设施的家庭友好沟通,建议其合法安装相关设备设施并对存在侵犯邻居隐私权的设备设施予以及时拆除。”杨敏说。
以案说法
感应功能记录出入信息
法院判决应关闭
北京的李某与王某为邻居,两家房屋为一梯两户,大门正对,两门相距(楼道宽度)约2.29米。王某家的门锁已更换为电子门锁,门锁上有显示屏。经现场勘验,智能门锁内置摄像头,现场激活后可以看到李某家大门的上半部分。现李某认为智能门锁涉及侵犯其隐私,双方发生纠纷。
法院通过现场勘验综合分析智能门锁功能对隐私权侵害的情况,最终通过比例原则的应用,对智能门锁使用人的使用权作出必要性范围内的克减,同时尽可能保证智能门锁所有人使用门锁的利益。
法院认为,智能门锁抓拍图像的方式是被动的,而非主动的。在人体感应功能关闭的情况下,只有触碰智能门锁尝试开锁才能引发抓拍。李某家人在楼梯间公共区域活动,不会被摄像头抓拍,该功能不侵犯李某隐私权。
而在感应功能开启的情况下,智能门锁可能记录李某家人出入家门信息。根据法院现场勘查情况,智能门锁感应的有效距离是0.5米左右。在感应功能开启的情况下,李某家人无论是坐电梯还是走楼梯,都有可能会触发王某家智能门锁感应功能,引起智能门锁进入开锁比对程序,智能门锁会记录开锁时间。对于李某家人来说,出入家门信息属于不愿被他人了解的个人隐私。
智能门锁自动感知人体信息,自行启动摄像头拍摄程序,智能门锁屏幕会显示楼道及李某家入户门上半部分图像。李某家人无论是进出家门还是进出电梯,都可能碰到门口的摄像头启动,同时伴随着摄像头灯光亮起、智能门锁屏幕显示李某家人图像。从常情常理看,无论是谁,家门口频繁启动的摄像头都会让人处于不安之中。
因此,在感应功能开启的情况下,智能门锁感应系统可能会记录李某家人出入信息,让李某家人处于一种被监控的状态,侵害李某家人正常生活的安宁,侵害李某隐私权。而在智能门锁感应系统关闭的状态下,智能门锁不主动启动摄像头拍照功能,不自动开启人脸识别功能,不侵害李某隐私权。
法院判令王某应关闭智能门锁感应功能,不得擅自开启,否则构成对李某隐私权的侵害。
声音
自己放心 也要“将心比心”
在私人领域安装智能摄像头是个人自由,可一旦涉及公共空间,这一行为本身也就附着了某种公共性。若安装不当,不仅会给邻居造成困扰,还可能带来法律风险。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安装者大多不会滥用这些记录,但也不乏监控他人生活或者盗摄他人影像的不法行为。
摄像头怎么安,安在哪,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邻里之间的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既要把握好摄录的边界,也要把握好认识的边界,树立基本的权责意识和同理之心,给自己安一个“放心”,也为邻里留一份“舒心”。
家门口的摄像头怎么安,争议背后其实是一道文明考题。这提醒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处处留有分寸感,彼此尊重、互谅互让,邻里才能和睦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