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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物业被解聘 却“赖着”不退场 福州晋安区蓝山四季旧物业已被业主大会解聘两个月,却一直不移交物业用房等;新店镇已约谈旧物业,物业用房移交还需几天

旧物业仍在物业用房内办公

N海都记者 梁展豪

实习生 吴诗榕 文/图

去年,海峡都市报报道了福州晋安区蓝山四季小区十余年来成立业委会频频受阻,并于同年7月正式成立一事。近日,小区业主再次通过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已被业主大会解聘两个月的物业迟迟不愿退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进行了走访。

业主:旧物业称物业费没收齐,拒绝退场

3月25日上午,记者来到了蓝山四季小区。据业委会成员官女士介绍,1月21日在新店镇政府及秀峰社区的监督指导下,第二次业主大会选定中海物业公司为小区新物业,同时解聘福州康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恬物业),1月22日业委会给康恬物业发函,要求退场。“但康恬物业拒收并退件,后经镇政府出面协调,其后表示还有业主没有交齐物业费,他们不走。”

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因康恬物业撤走大部分物业人员,5个出入口只留车闸收费出口处2班保安人员。业委会经请示镇政府及秀峰社区,启动应急方案,2月4日中海物业入驻小区,2月6日与康恬物业交接电梯硬件,2月7日移交水房、电房等硬件设备,但康恬物业一直不移交小区物业档案、物业用房和消防监控室。

在业主活动中心一楼,记者看到长者食堂前立着“中海物业临时办公点”的牌子。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康恬物业一直占用物业用房和消防监控室,新物业入驻后没有正式办公场所,只能以“长者食堂”作为临时办公点,且仍有许多设备和业主的资料缺失。

旧物业:没接到撤退函,没人与其交接

为何康恬物业迟迟不愿退场?接着,记者来到康恬物业办公地了解相关情况。一位工作人员矢口否认,称公司没有接到撤退函,“我们一直等待新物业和业委会跟我们交接工作,但是一直没有交接,春节前新物业‘匆忙’入驻,也没找过我们”。

那为什么镇政府和社区曾介入过物业退场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无可奉告,具体可以询问负责人陈经理。

由于陈经理不在现场,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他。但当记者表明想了解物业退场相关事宜后,其匆匆挂断电话。

对于旧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业委会工作人员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小区“第二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统计结果”,当中显示参与投票1031名业主,有998人赞成解聘康恬物业;并有1007名业主同意中海物业入驻,两个表决事项均顺利通过。

据了解,小区业委会曾多次向上级部门请求督促移交事宜,也召开过多场会议。3月18日新店镇政府与秀峰社区工作人员针对旧物业不退场一事,对康恬物业进行约谈。3月22日,新店镇物业站负责人沈科向业主表示,移交物业用房还需几天时间。截至记者发稿时,康恬物业仍未按相关规定履行物业承接查验义务。

律师:旧物业应退出,调解未果业委会可提起诉讼

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泽庭律师事务所陈茜律师。陈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条的规定,蓝山四季小区业主成立了业主大会,并由业委会选聘了中海物业公司为新的物业服务人,那么,自业委会与中海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康恬物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康恬物业应在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

如经新店镇政府与秀峰社区工作人员协商、调解仍无法有效解决康恬物业退场一事,则业委会可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康恬物业进行行政处罚,亦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