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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街区内严控明火使用 福州出台消防安全工作措施,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安全

海都讯(记者 陈逸之) 22日,记者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州市实际,福州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统一领导、依法监管、末端治理与主体责任落实。措施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辖区内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工作,编制历史文化街区消防专项规划。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依法履行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应将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属于单位资产的,其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健全火灾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承诺公示、用火用电、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措施要求,加强源头管控,完善消防技术导则,加强建筑修复和活化利用管理。规范商业活动场所设置,历史文化街区内人员密度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商业活动宜布置在耐火等级较高、建筑面积较小、安全疏散较为便利的区域。同时,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

同时,加强隐患治理,严格管控火源安全风险,历史文化街区内严格控制明火使用,尤其是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餐饮场所等要针对本场所的火灾风险强化用火安全管理。严格管控施工动火作业安全风险,严格管控电气火灾风险。积极推行智防技防措施,积极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此外,加大违法行为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