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放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资料

对餐饮商户油烟污染情况进行排查
N海都记者 柳小玲 通讯员 林汉华 文/图
为扎实推进餐饮油烟“点题整治”,泉州鲤城区紧盯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专项整治,净化餐饮行业“烟火”,打造更宜居的世遗典范城。
记者获悉,今年来,鲤城区发放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摸排餐饮场所1850家,下发问题清单4批,涉餐饮店224家,均已整改到位;受理群众投诉159件,已办理156件,办理中3件;立案处罚涉油烟案件16宗,罚款金额4100元。
精细管理“底数清”
坚持“规范疏导、从严整治”的原则,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同各街道综合执法队对辖区餐饮商户油烟污染情况逐户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运行以及清洗维护情况。对未安装、擅自拆卸、停用油烟净化设施等问题限期整改,并要求商户定期清洗餐饮油烟净化装置。同时,纠正店外公共场所放置烧烤箱、烤架、灶台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摸底排查和反复入户宣传,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做到心中有数。
齐抓共管“出招硬”
鲤城区制定下发《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事前告知制度》、《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巡查制度》、《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执法联动制度》3项制度,建立审批抄告、线索抄告、联合执法、执法会商四项工作机制。
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鲤城区生态环境局、鲤城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餐饮油烟问题齐抓共管、联合出击,形成了严把事前审批关、事中监管关、事后处罚关的治理合力。同时,定期开展餐饮油烟会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商家做好餐饮油烟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指导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餐饮油烟检测,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餐饮店等;加强日常巡查,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餐饮油烟净化后达标排放。
疏堵结合“措施实”
鲤城区积极规划临时疏导点,引导餐饮经营散户入市摆摊,统一规范经营管理,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对新开业餐饮单位提前介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发放《鲤城区餐饮服务业经营告知书》,告知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标准及要求,督促做好餐饮油烟管理,引导经营者增强环保意识,从源头上控制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印发各类宣传单,积极开展入户宣传,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提高法规政策知晓率,规范餐饮单位日常管理,避免因餐饮油烟扰民被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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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扩建、改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