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郭思琪 林佳琳
26日,福州市鼓楼区黎明凤凰北新村1区的业主柳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880报料称,数日前,她驾车返回小区时,发现自己因未缴物业费被拒门外,只得将车停在小区外围。而物业方称,并无此事,他们一直都是上门或电话催缴,但业主们还是置之不理,甚至有业主十来年不曾缴费,这让物业很是头疼。对此,大凰山社区表示,将再次介入协调。
缴物业费才能进小区停车?
柳女士回忆称,10月初,她发现无法驾车进入小区,便将车停在小区外近十天。“物业说是我忘记缴纳物业费了,补齐之后,就能正常进小区停车。”柳女士说,小区是业主的公共区域,自己每个月还交了70元的停车管理费,却无法在小区停车,“这合理吗?”柳女士质疑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方式。
针对柳女士反映的情况,小区物业“家在鼓楼事务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分无奈,称他们提供了物业服务,但业主们并不“买账”,这是老旧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我们都是上门或者电话催缴,从来没有不让业主进小区,即便有的业主已经快10年没缴过物业费了。”
律师:物业无权阻止业主进小区,业主也应按时缴费
据悉,此前,大凰山社区曾多次前往该小区就物业费缴纳一事进行协调,但仍无法彻底解决。
记者将有关情况反映给大凰山社区,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已知晓情况,将再次介入协调。
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即便业主未缴纳物业费,物业也没有权利阻止业主进入小区,因为出入小区的权利属于全体业主,且物业的权利是基于业主的授权。物业无权因业主未交物业费而限制其对车位等小区资源的使用权,更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或锁门等极端措施。
李律师同时也提醒,业主接受了物业的服务,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若业主未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有权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并起诉,建议物业采取合法途径催缴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