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王者荣耀》网络游戏角色皮肤未公开,博主却爆料引流非法获利,结果被判刑;两款游戏整体结构、玩法系统基本相同,只是美术视听素材不同,这样侵权了吗?合作公司利用登记制度攫取“英雄联盟”游戏产权,要“物归原主”吗?本期《海都故事绘》三个案例与游戏知识产权纠纷有关,法院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数字内容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护航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爆料网游“角色皮肤”
博主引流被判刑
在游戏运营中,游戏出品公司设计、开发并不定期推出多款可对游戏英雄角色进行美化的可替换外观、技能动作、出场动画,即通常所称的“角色皮肤”,供玩家选择。
刘某是以发布《王者荣耀》游戏操作解说短视频为业的资深博主,2023年年初,刘某非法获取到《王者荣耀》官方尚未公开的新角色皮肤,此后又自行在互联网上搜集大量新角色皮肤,利用软件剪辑形成“爆料视频”发布在多个短视频平台上。为了逃避平台审核,刘某还专门给视频添加了特效和水印。
2023年6月,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024年4月,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腾讯公司作为著作权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被告获刑并处罚金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者荣耀》游戏中的角色形象外观、技能动作、出场动画效果是具有独创性的作品,腾讯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根据平台收益结算规则,账号主体在视频中发布广告的结算收益与粉丝数量、视频有效播放量紧密相关,刘某通过发布“爆料视频”实现“涨粉”“引流”的目的是增加广告收益,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其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5万次以上,具有特别严重情节。
同时,法院对腾讯公司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部分进行合并审理并组织双方调解,在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被告人刘某需停止侵权、公开为腾讯公司消除影响并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法院依法以刘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现该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角色皮肤”具有独创性
游戏公司享有著作权
承办法官介绍,游戏中的“角色皮肤”是以线条、色彩构成的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出场动画及人物技能动作则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造型艺术画面组成,具有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游戏公司依法享有著作权。网络环境下,行为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的营利目的表现形式多样,部分主体为了吸引流量不当传播他人作品首先构成民事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同时,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于该种行为的营利性认定及行为要件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旦构成犯罪则会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法治日报)
两款游戏玩法相同
仅美术视听素材不同
《某某觉醒》是一款战争策略模拟游戏(SLG),由成都乐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某某官》是一款微信平台小程序游戏,由深圳市九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番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和运营。成都乐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认为《某某官》游戏“换皮”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请求判令停止侵权、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50万元。
法院审理
构成不正当竞争
赔偿损失1000万元
经比对,两款游戏整体结构、玩法系统基本相同,细致到游戏元素的参数类型、具体数值、交互关系等均一一对应,甚至大量文字表述错漏完全一致,不同之处仅在于美术视听素材。一审法院认定被诉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判令深圳市九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番某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开发、运营和推广《某某官》游戏,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及维权合理费用50万元。深圳市九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番某科技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诉行为违背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超出合理限度从游戏玩法设计的整体分类框架到数值设定细部都全面模仿、原样照搬,仅简单替换了美术资源,通过此种“换皮”方式分流和抢占了相关游戏市场份额,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严重损害成都乐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莉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核心竞争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虽有不当,但裁判结果正确,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游戏玩法规则
不属于著作权法表达
法官表示,本案明确游戏玩法规则不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达,不应认定为“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判决厘清了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游戏玩法的法律边界、分析框架、裁判规则,有助于促进数字文娱产业创新创造和良性竞争。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登记攫取“英雄联盟”游戏产权
合作公司被判“物归原主”
原告腾某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文化公司)经第三人英雄联盟游戏的开发商和权利人利某游戏公司(以下简称G游戏公司)授权,在国内组织和运营英雄联盟职业联赛(LPL)。双方约定G游戏公司对于游戏界面、人物名称、场景地点、短语口号等全部元素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T文化公司又委托被告上海燃某电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R科技公司)作为独家服务商,为LPL职业联赛及其合作俱乐部提供授权业务的管理服务。双方约定,合作中R科技公司受托开发的资产和素材自动纳入LPL品牌资产范围。
然而,原告T文化公司发现被告R科技公司在合作期间擅自登记注册了与英雄联盟游戏有关的2件著作权和38件商标,故起诉要求R科技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知识产权转让给T文化公司;而G游戏公司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申请参与诉讼,并要求确认涉案知识产权归其所有,由R科技公司直接转让至G游戏公司。
法院审理
涉案知识产权
归属于游戏公司
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涉案商标权和著作权“外观”上登记在R科技公司名下,但在确定权属时,仍应当结合注册商标与登记作品实际包含的主要内容,充分考虑并尊重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认定。
涉案商标权和著作权中核心图案均以游戏中玩家位置图标为主要构成要素,“峡谷派对”“源计划”“星守”等文字分别与游戏模式、游戏皮肤名称相对应。当事人之间相关沟通记录亦表明,涉案知识产权属于T文化公司委托R科技公司设计的资产和素材,故涉案知识产权属于与游戏元素和宣传有关的LPL品牌资产,自始归属于游戏权利人G游戏公司。
综上,杨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涉案2件著作权和38件注册商标权归第三人G游戏公司所有,被告R科技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上述知识产权转让至第三人G游戏公司名下。本案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企业主体
应重视合同约定
法官表示,合作开发、委托创作、授权代理等市场活动中,企业主体应重视在书面合同中对于开发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进行明确约定,避免产生权属纠纷。如发现合作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登记著作权或注册商标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相关单位或个人或利害关系人还可以依法向商标主管部门申请宣告商标无效。
(上海杨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