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

看《利剑·玫瑰》 教你识破拐卖陷阱

N京法网事

新疆法治报 澎湃新闻

央视暑期档热播剧《利剑·玫瑰》改编自公安部侦破的37起真实拐卖案件,以警察邓妍(迪丽热巴饰)调任打拐办主任为主线,带领团队侦破“电梯婴儿失踪案”“祠堂藏尸案”“跨国女性贩卖网”等触目惊心的案件。一个个案件直击人心,这些剧情背后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剧情1

利用小女孩“怕黑求助”

诱骗姑娘转卖

女警邓妍路过夜市小吃街时,遇到小女孩发发求助。发发说回家要经过一条漆黑的小胡同,因害怕想请求邓妍陪同,邓妍将发发送到其家楼下。当邓妍准备离开时,突然有两名绑匪将她打晕捆住,塞进了面包车后备厢,还招呼发发上车。原来这俩人贩子专门利用发发诱骗漂亮姑娘,再高价转卖。

说法

未成年人被利用

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小女孩发发作为被利用的未成年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昌平法院法官表示,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剧中的小女孩发发为不满16周岁的孩子,仅受绑匪的诱骗实施帮助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若协助绑匪诱骗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同时在事发前与两名绑匪进行预谋,则其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共同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剧中两名成年人绑匪诱骗、高价转卖的行为涉嫌构成拐卖妇女罪,使用暴力手段绑架妇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剧情2

假求助真迷药

女大学生被拐

在城郊胡同,女大学生郑薇薇被伪装成路人的卖淫组织成员搭话,对方假意请她为妹妹购买卫生巾,之后递上掺了迷药的矿泉水,她喝下后晕倒。随后,郑薇薇被拐到卖淫组织但拒不屈从,于是被关进冰箱。最终,郑薇薇获救被送往医院。

卖淫组织强迫郑薇薇卖淫,应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说法

强迫卖淫情节严重

可处无期徒刑

北京昌平法院法官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卖淫组织违背郑薇薇的意志,强迫郑薇薇卖淫,相关人员的行为已经构成强迫卖淫罪。卖淫组织将郑薇薇关进冰箱的行为,故意伤害其身体,若导致郑薇薇构成轻伤以上伤情,相关人员还涉及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剧情3

假称见过被拐孩子

索要20万酬金

剧中,林浩、蔡欣夫妇一直在寻找儿子小洋芋。此时,“志愿者”张志龙找上门,称见过小洋芋,并以此为由索要20万元报酬,林浩的母亲卖房筹钱。没想到,张志龙是个骗子,他提供的线索是假的。

说法

为获取酬金虚构线索

或构成诈骗罪

北京昌平法院法官表示,剧中的“志愿者”自始至终没有小洋芋的相关信息,为了获取20万元的酬金而虚构孩子线索,向家属索要酬金并非法占有酬金,该“志愿者”可能构成诈骗罪。此外,如果寻找孩子线索的相关人员出于观察失误等因素,错误地报告孩子信息,事后及时归还钱款,这种情况下则不构成刑事犯罪。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介绍,《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那么,如果掌握被拐卖儿童的线索并协助解救,是否可以向被拐卖儿童的父母索取报酬?谷雨表示,《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所以,“悬赏”是能否索取报酬的关键。

剧情4

帮忙联系人贩子

买下被拐婴儿

柳红梅怀孕六个月时不幸流产,并因此失去生育能力,她与丈夫郑明光非常伤心。这时,朋友韩有刚提议收养孩子,并通过人贩子找到一个被拐的六个月大的婴儿。最终,柳红梅出资十万元买下了这个孩子。

说法

协助购买被拐孩子

也涉嫌犯罪

韩有刚协助联系人贩子,柳红梅出资十万元买下被拐的孩子,两人将面临何种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该条第六款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剧中的韩有刚和柳红梅夫妇预谋并购买被拐卖的孩子,三人行为都已经涉嫌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如果三人能够迷途知返,及时配合公安机关将孩子送回,可以从轻处罚,但如果三人采用隐瞒等手段阻碍解救的,将会受到严惩。此外,柳红梅丧失生育能力,若其与丈夫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可以依法办理收养手续。

剧情5

聚众堵住村口

阻拦解救被拐孩子

当得知柳红梅、郑明光夫妇的孩子就是被拐的小洋芋,邓妍等人立即前去解救。正当邓妍找到孩子,准备将柳红梅带回调查时,郑明光却带村民堵住村口阻拦其离开。邓妍奋力护住小洋芋并警告村民,双方陷入僵持。随后当地民警赶到,成功将邓妍、小洋芋等人救出。

说法

采用暴力手段阻碍解救

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村民阻拦警察带走被拐的孩子,该行为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聚众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他参与者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郑明光带领村民阻碍警察解救被拐卖的儿童,在警察已经出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村民应当明知小洋芋系被拐卖的孩子,如仍然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解救,可能构成妨害公务罪或者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罪,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些防拐知识要记牢

《利剑·玫瑰》几个触目惊心的案件,引发观众热议。下面就来聊聊剧中那些看似平常的场景里隐藏的危险陷阱。

一、当孩子向你求助时

剧中开篇案例中,人贩子利用小女孩“怕黑求助”的借口,将好心人诱至偏僻角落。这种手法正是利用了人们对儿童的天然保护欲。

安全提示:帮助他人时注意自我保护,遇到陌生人求助时保持警惕,尽量在公共场所提供帮助,避免跟随对方前往陌生或封闭场所。

二、“热心路人”的陷阱

剧中女大学生遭遇的骗局尤为典型:先以购买女性用品为由获取信任,再通过共同行动降低戒备,最后在饮品中下药。

安全提示:拒绝陌生人提供的任何饮食,对涉及隐私的求助,可代为联系专业人员。

三、公共场所的“调虎离山”

“小洋芋案”中,在公共场所遇到突发事件,人贩子趁乱拐走儿童。这种手法往往发生在人流量大的地方。

安全提示:带孩子外出时保持“一臂距离”;教会孩子安全守则,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食物和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