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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国标七月“上线” 激光笔安全红线何在

N法治日报

激光笔作为常见的教学辅助工具和演示设备,被广泛应用于科研、教育及商业展示等场景。但同时,由于激光笔发射的激光束具有高能量密度特性,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造成严重伤害。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生活中,一些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激光笔存在被随意使用的现象,还有青少年将激光笔视作玩具,使得安全风险激增。2025年12月,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家建议,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后,应聚焦重点区域与环节,构建常态化市场监管机制。

案例警示

直射眼部可伤害视网膜

2025年夏天,山东的刘女士给上幼儿园的孩子报了篮球启蒙课。刘女士旁听时发现,老师在教学过程中,偶尔会用激光笔在孩子胸前来回照射,激光不时随着孩子的动作晃到孩子面部包括眼睛部位。下课后,刘女士及时向老师反映了该问题。老师解释,使用激光笔是为了提醒孩子们集中注意力。刘女士在网上查询后发现,课上使用的这款激光笔采用的是3R红光,直接照射眼睛可能会造成伤害。她与老师再次沟通,老师承诺以后在教学中不再使用激光笔。

记者查阅资料得知,所谓的“3R红光”属于“3R激光”中的一类,可对人体眼部视网膜造成特定的潜在危害。而这样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激光却被应用在一些玩具中。

2024年9月,吉林的王先生从孩子口中得知,同学戴了块可以发射激光的玩具手表,在展示功能时,这名同学故意用激光照射其他同学,几次照射到同学的眼睛。

王先生在网上找到孩子提到的玩具手表,在查看详细介绍时发现,商家在宣传中称这款手表发射出的是激光。作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士,王先生告诉记者,激光的方向性和汇聚性很强,会对人眼造成伤害。

“第二天我们带孩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暂时没有大碍,但也提醒我们一定要远离这类激光玩具,尤其要避免被激光直射眼睛。”王先生回忆,随后他联系了班主任,也和当事学生的家长取得了联系,班主任表示将严肃处理此事,但学生家长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态度也十分敷衍。

市场乱象

“三无”产品线上线下轻易购得

就激光笔安全使用、购买等问题,记者走访了北京市朝阳区、顺义区的几所小学和中学,对学生及家长进行采访。一些受访学生告诉记者,班里有不少同学购买激光笔带到学校,并在课余时间玩耍激光笔。在问及家长和学生是否了解激光笔的危害时,学生们均表示不甚了解,仅有几名家长表示“可能会对眼睛有所伤害”。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线下商店还是线上购物平台,激光笔类产品都可轻易购得。

在朝阳区几家位于不同学校周边的商店中,记者均看到有激光笔在销售。记者询问店主后得知,这种激光笔普遍被作为文具用品进行销售,附近学校的学生偶尔会前来购买。记者看到,这类激光笔大多既没有外包装,也没有中文安全提示和警告语,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更是无从查找。

线上平台也有多家店铺销售激光笔。记者在某平台搜索“激光笔”时发现,一些商家以“强光远射”“高亮千米”等为宣传亮点进行销售,部分商家在宣传中称,自己销售的激光笔强光远射可以达1万米。

专家解读 新国标严限产品安全类别

因使用不当存在安全风险的激光笔,今年将受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约束。2025年12月,强制性国家标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戚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标准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释。

戚燕告诉记者,强制性国家标准所称的“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指普通消费者使用的具有指示目标物体或空间位置功能的手持式激光产品,也就是俗称的激光笔。

在戚燕看来,相较于2020年10月发布的推荐性国家标准《激光指示器产品光辐射安全要求》(以下简称推荐性国家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保护消费者的角度出发,在安全类别、标记内容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全面规范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生产、销售、检测和使用。

戚燕介绍,在推荐性国家标准中,根据激光辐射照射产生的潜在危害程度递增顺序、使用条件和环境照度将激光指示器划分为1类、1M类、2类、2M类。而强制性国家标准则将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安全类别严格限定为风险最低的“1类”。

“类别为‘1类’,即标称波长(指制造商在激光产品上标注的激光波长)在400纳米至700纳米可见光范围内,这样的限定降低了危害性。”戚燕说。

功能与标识规范细化加强保护

戚燕进一步介绍,功能上,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在激光发射启动之前设有开关,以防止激光意外开启;激光发射启动开关无自锁功能,避免开关意外触发后激光持续输出;产品采用能防止消费者使用普通工具拆解的结构设计或拆解过程中不产生激光发射;产品全长应大于8厘米,确保儿童手持时成人能及时发现和监督。

戚燕解释,这些要求是为了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虽然市场准入门槛有所提高,但是能确保流通到市场上的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安全性更强。

戚燕告诉记者,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标记内容具体化、统一化,可以帮助消费者清晰识别合规产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激光指示器产品应具有警示标记,并明确产品是“消费类激光指示器”,同时应注明“勿凝视激光”警告语、产品输出波长、产品最大输出功率等信息。

同时,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在产品外包装、广告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描述页面中,应明确标明激光指示器产品类别,并提供字迹清晰、明显可见的安全说明或图示。

戚燕总结,为减少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在使用时对消费者造成的危害,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的功率输出限值,明示了激光产品在使用中具有的不可避免的内在危险。

她同时提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规范了消费类激光指示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激光指示器、激光教鞭、激光瞄准器等具有指示、娱乐和办公等功能的激光产品的生产、检测和销售,以加强激光指示器产品的管理,对减少此类产品引起的人眼损伤事故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