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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泉州中心市区小学和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总体延续去年政策 报名时间有调整

N海都记者 黄晓燕

近日,泉州市教育局出台《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市区2026年秋季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今年在总体延续去年政策的基础上,持续优化招生入学办法,具体包括深化小学、幼儿园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继续试行“长幼随学”服务举措等。

小学报名时间推后

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由去年的7月1日开始,调整为7月4日开始。

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办理;7月4日—7月6日,各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通过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7月7日—7月8日,随迁适龄子女通过闽政通“泉服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模块等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6月25日—6月30日。

幼儿园报名时间提前

今年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由去年的7月5日开始调整为7月2日开始。

7月2日—7月3日,各公办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6月28日登录“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网上办理),民办幼儿园实行自主招生。

7月8日—7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导各公办幼儿园公布剩余学位并确定录取办法。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三一致”对象

中心市区继续实施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改革,升级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与市级互联互通,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便利。

今年公办小学延续2025年招生入学办法。各公办学校优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对象。非“三一致”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应按时向户籍所在招生服务区域公办学校报名登记,原则上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其中,鲤城辖区的市直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集体户适龄儿童,由鲤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接收入学。

各区教育局根据学校生源及学位情况,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入学,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

同时,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鼓励在小学一年级推行“长幼随学”服务举措。

鼓励支持提供2至3岁托育服务

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资源配置与群众需求,在满足3~6岁适龄儿童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育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有条件的幼儿园为多孩家庭子女“长幼随学”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凡因属地招生政策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进入同一所幼儿园的情况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结合幼儿园空余学位情况,给予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