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江燕 毛朝青 通讯员 林小燕 文/图
《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详见本报7月30日头版)。条例回应社会关切,就加强犬只管理作了规定。其中,关于“犬只弃养”的话题引起社会关注。针对相关规定将如何执行?海都记者采访了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二处有关立法工作人员,进行释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