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罗丹凌)8月4日,记者获悉,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此次整治行动聚焦交通物流、水电气、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五大领域,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其中,在交通物流领域,我省将重点整治降费优惠政策不到位、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费用或重复收费、为规避政策规定拆分收费项目、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不按公示价格标准收费、随意增加收费项目或价格欺诈等行为。
在水电气领域,我省将重点整治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费用、不执行政府定价、利用垄断地位转嫁收费、自立项目强制服务收费和强制检定收费等行为。
在地方财经领域,重点整治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
在金融领域,我省将重点整治未按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未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执行内部减免优惠政策要求不到位、贷款强制捆绑金融产品或服务、服务合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开展,分为部署准备、自查自纠、联合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
对违规收费主体综合采取市场监管、行业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加强监管,依法依规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