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民警在贵州罗甸县河滨路开展路查时,一抹显眼的直立高耸红色发型引起了民警的关注。
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罗甸“网红”刘某,大摇大摆地驾驶电动车在街道中间行驶。
据了解,刘某在当地从事演艺行业,另类特殊的造型与刘某职业相关,如果驾驶轿车,他高耸的棕红色“宝塔”发型会戳到车顶,破坏发型,所以他干脆选择电动车出行。
面对民警的询问,刘某更是语出惊人,“戴上安全头盔,头发不称头(整洁)”。
经过执勤民警的批评教育,刘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下次不再犯。随后,执勤民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刘某处以2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