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石磊磊)6月1日,海都记者从福建省住建厅获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正式发布,这意味着从本月起,我省通过开展五个月的专项整治,以在建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摸底,发现一批欠款案件,查处一批欠款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欠薪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健全长效机制,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省住建厅方面介
绍,五个月的专项整治分阶段进行。即日起到6月20日是全面排查摸底阶段。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和人社主管部门要对照整治重点,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原则,摸清底数,建立欠薪欠款台账,做到应付尽付,不留死角。建设、施工单位未如实报送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阶段从6月21日到8月31日,是集中专项整治阶段。第三阶段是9月1日到9月30日,为强化监督指导。最后一个阶段为完善长效机制阶段,各级住建部门将严格政府投资类项目条
件审核,没有明确资金来源和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得审批;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加强工程项目招标条件审核,将项目资金落实情况作为招标必备条件。全面推广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对出现严重拖欠问题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欠薪黑名单”,予以曝光并实施联合惩戒。进一步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制度,全面推进建筑劳务实名信息化管理,将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纳入信用评价。
七类情况重点整治
(一)建设单位未向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二)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未落实到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三)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
(四)建设单位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工程款,或以商业汇票等形式支付工程款;
(五)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
(六)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
(七)施工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