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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黄鼠狼600余只获刑还要赔近50万元

猎捕黄鼠狼也犯法?估计不少人还不知道。最近,上海三男子因为猎捕黄鼠狼600余只,不仅获刑,还要合计赔偿近50万元。

近日,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三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该三起案件均涉及动物黄鼬,俗称黄鼠狼,是一种昼伏夜出的“苗条皮娃”,它警觉性很高,时刻保持着高度戒备状态,但还是落入了违法分子的圈套。

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许某某、郑某某、徐某某在明知崇明区

全域禁止狩猎的情况下,仍将铁夹分别放置于崇明区长江农场、长征农场、新河镇等地猎捕黄鼬,并将黄鼬皮毛出售牟利,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介绍,其中,公安机关在被告人许某某暂住地查获黄鼬尸体394只,皮毛58张;在郑某某暂住地查获黄鼬尸体190只,苍鹭尸体2只;在徐某某暂住地查获黄鼬尸体32只,珠颈斑鸠尸体1只。

郑某某与许某某均从陈某(另案处理)处,购得用以猎捕黄鼬的铁夹;同时,陈某还是三人共同的上家,其

中,徐某某将黄鼬皮毛扒下后,销售给陈某获利760元。

经上海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鉴定,涉案黄鼬、苍鹭、珠颈斑鸠均属于野生保护动物。

经审理,上海崇明法院合议庭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

刑一年,被告人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徐某某拘役五个月十二日;同时,三名被告人许某某、郑某某、徐某某被判分别承担因非法狩猎造成的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315200元、152000元和25600元,并公开向公众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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