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4版:警法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33”看成“66”5万错转他人

N海都记者 董加固 杨江参通讯员陈雅晴

编前:电子支付越来越便捷、快速,但有人偏偏阴差阳错将公款错转给他人。你瞧,一公司财务本来要转5万元到账号后两位为“33”的,却一时走眼错转给“66”的;还有一男子本来要发工资给员工,却一时马虎转给早已离职的前员工,结果还被拉黑了。还好在法官和警方的努力协调下,这两个“马大哈”要回了钱款。广大市民在使用微信、手机银行等进行转账时,一定要再三确认,避免出错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万一转错了,要保留证据,要求对方退还。警方也提醒,取得不当利益,应返还受损失的人。

N海都记者 董加固

杨江参通讯员陈雅晴

近日,惠安法院净峰法庭受理了一起因误转款项引起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电话沟通,组织双方到庭面对面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原来,泉州某公司财务人员因经营需要进行转账时,将收款人的银行账号后两位数“33”看成“66”,导致5万元被转入尾号为“66”的银行账户。该公司发现转账错误时,款项已转至王某名下。该公司表示,公司多次跟被告王某沟通,但王某拒不返还款项,因此依法诉至惠安法院净峰法庭,要求王某返还款项。

承办法官审查材料后,立即与被告王某联系。被告王某表示,自己发现卡里入账5万元后就主动与银行联系,也曾接到要求退还的电话,但对方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故予以拒绝。

经法官居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返还相关款项,并将款项转至法院账户,再由原告方领取该款项,该起因转账出错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