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政经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不得以“学区房”误导购房者

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发函,提醒告诫房产中介,重申强调严格规范房源发布,严禁非法炒作

海都讯(记者董加固)须严格规范房源发布,不得为“炒房客”发布房源,不以“学区房”名义误导购房者。昨日,记者获悉,为维护泉州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保护房地

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近日发函提醒告诫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记者了解到,该告诫函重申强调严格规范房源发布,严禁房源非法炒作,

提出各经纪机构在居间服务中,不得将业主房源介绍给“炒房客”,不得引导业主签订带有约定“过户到指定第三方”“全权委托公证”“包销分成”等带炒房性质的合同条款;不得

为“炒房客”发布房源,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等线上和橱窗、“现场带看”等线下发布房源形式。

据了解,今年3月以来,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着手规范整治二手房市

场秩序,从规范房源挂牌入手,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对标真实房源、真实委托,开展房源信息清理,合计324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自查反馈,在各类网站平台下架重复、过

期、不规范房源数量共计22062套(次)。

泉州市房屋交易中心提醒市民:切勿随意听从房地产中介机构或者买房人的劝说,跟第三方办理房屋买卖公证委托。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