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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偷越境行为最高奖励50万

为严厉打击厦门沿海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厦门警方提高线索举报奖励标准

厦门警方检查游艇、帆船﹃三报备﹄落实情况(警方供图)

海都讯(记者蔡嘉雯通讯员 厦公宣)为严厉打击厦门市沿海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6月7日,厦门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关于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标准的通告》,群众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最高可一次性奖励50万元。

《通告》明确,公安机关提高偷越国(边)境案事件线索举报奖励的标准,即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查处或破获涉及偷越国(边)境类案件的,每起奖励1万元,查破案件中每查获1名偷越国(边)境人员追加奖励5000元。举报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3名以上(含本数)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举报用于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船舶或其他交通工具,并从中查获偷越国(边)境人员10到30名(含本数)的,一次性奖

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介绍,《通告》针对的是所有涉及出、入境的偷越国(边)境行为,即涵盖个人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为偷越国(边)境提供条件,协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协助、容留、藏匿偷越国(边)境人员等。

《通告》还明确,群众对同一起案件的举报不重复奖励,按最高标准执行。对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兑现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人身安全。

近年来,厦门市公安局围绕沿海管防亟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全面加强海防宣传发动和沿海巡逻

防控,持续强化科技防线、加压收紧管防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着力提升管防质效。去年以来,累计核查进出港船舶23.5万余艘次,人员27.9万余人次,张贴、发放《通告》及相关防范非法入境宣传品24.7万余份,发放群众举报奖励金4人共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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