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婴儿车停收银台前影响其结账,掐伤婴儿
海都讯(记者蔡嘉雯)6月7日17时许,厦门市杏林派出所接张女士报警称,其在超市购物时,婴儿车内四个月大的孩子被人掐伤。当晚9时许,民警在厦门市集美区某出租房找到违法行为人杜某玉(女,56岁,福建漳平人)。
杜某玉交代,其在超
市购物时,因婴儿车停放在收银台前影响其结账,故心生不满,遂用手指甲狠掐了一下车内婴儿的左脚内踝,造成该处表皮剥落、局部红肿。因“伤害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集美警方对违法行为人杜某玉依法治安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