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黄晓燕通讯员石公宣 文/图)昨日,记者从石狮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破获石狮市首起固体危废物污染环境案,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近日,石狮市环保部门向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移交线索称,在石狮市某村山头空地,有人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协请警方提前介入立案侦查。
经侦查民警查实,石狮市某物流公司老板林某委托吴某处置装有废机油的吨桶,吴某则委托徐某进行处理。今年5月,徐某先后多次驾驶农用车,从上述物流公司将废机油运载到某村山头空地进行倾倒。经石狮市环保部门现场检查发现,倾倒、处置的废机油重量超过3吨,而吴某、徐某均无处置危险废物的资质,且涉案废机油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林某、吴某、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
环境污染案件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石狮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生态环境安全关乎千家万户、关乎子孙后代,环境保护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警方对环境污染案件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