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曾炳光通讯员卢少永张德发徐标华文/图)6月15日凌晨,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开展夜间巡逻勤务。15日凌晨零时30分许,民警巡逻至沈海高速(漳州云霄县往漳浦县路段)时,发现一辆中型货车开着双闪灯,但是民警目测发现该货车未开车灯,前方一片漆黑。
发现该危险警情后,民警立即打开警灯,鸣响警笛,在应急车道为该车照明,并将该货车引导至前方的服务区作进一步处置。
在服务区,民警经询问得知,该车在行驶至云霄县常山路段时,车大灯突然全部“烧毁”,因为不想下高速公路维修,也不知道怎么处置好,就摸黑继续往前开,
直到被民警巡逻时发现,该车已经抹黑行驶了约12公里。随后,民警在后方用警车作警示护送后,又行驶8公里才到达沙西服务区,民警一路上为这名驾驶员捏了一把汗。民警对
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高速公路车速快,摸黑前行容易碰撞护栏,也因为尾灯不亮极易发生后方来车追尾,引发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
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
路行车一旦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请按12字安全字诀操作:“车靠边、快警示、人撤离、即报警”,严防追尾等二次交通事故发生。司机和乘客切勿逗留在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