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黄义伟)莆田男子郑某在小区楼下,捡到有内存卡的摄像头,拿回家一看,发现卡内存着同一小区住户林某某的性爱视频,于是他心生邪念,向对方敲诈100万元。6月11日,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公布了对郑某的起诉书。
记者获悉,被告人郑某,1991年出生,莆田市荔城区人。
2020年11月,郑某在
莆田市荔城区一小区楼下,捡到一含内存卡的摄像头,内存卡内有被害人林某某的性爱视频。郑某推测林某某应该也住在该小区,于是不断蹲守观察,终于确认了林某某的身份。
郑某通过网络查询到林某某的信息后,于2021年1月14日通过电话联系林某某,自称是莆田一知名网站的编辑,向林某某索要100万元,否则将公开视频。
1月16日,林某某出于害怕向郑某汇款20万元,之后报警。同日,民警抓获郑某,对其持有的20万元予以扣押并发还被害人林某某。
郑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于1月17日被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刑事拘留;1月26日经检察院批准,1月28日被逮捕。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胁迫手段强行索取他人
财物,合计20万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郑某如实供述自己的
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