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获悉,为确保惠安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法保护电力设施,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根据《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110千伏涂松红线等4条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批复》(惠工信商〔2020〕168号)、《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110千伏涂光线等10条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批复》(惠工信商〔2021〕54号)文件精神,现将110千伏涂松红线等14条架空电力线路电力设施保护区公告如下:请沿途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据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电力线路导线边线延伸距离依次为15米、10米、10米、5米。地下电缆电力设施保护区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这些电力线路产权单位均为国网惠安县供电公司,基本情况如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