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政经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州多举措

鼓励企业上市

海都讯(记者陈晋)福州市日前出台《福州市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支持企业上市发展,准备用5年时间,推动福州市上市公司突破130家,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县域全覆盖。《意见》指出,福州市各县(市)区、高新区将建立后备企业资源库,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汇总审定后,发布年度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同时,财政部门每年从部门预算中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扶持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扶持对象原则上为除房地产、金融行业以外并列入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名单的企业。

福州将大力支持市属国有一级企业上市,特别是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可比照上市要求,加快进行股份制改革,力争到2025年新增2~3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对拟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申请上市的企业,经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100万元;首发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含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奖励200万元。以本市企业为上市主体直接在境外上市,或营运总部在本市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50%(含)以上实际募集资金投资福州市且折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意见》还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挂牌融资,对企业在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当年起至企业上市之年(最长不超过3年),按当年度比基数年度对地方税收贡献额新增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奖励50万至500万元不等。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