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石磊磊)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署要求,帮助在榕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解决住房困难,今年福州第一批筹集安排7261套保障性住房,坚持租购并举,按照
先租后售原则进行保障。福州市根据人才保障对象的住房需求,提供租住“一套房或一间房”的住房保障。保障人群可以在租赁期享受优惠政策,第一年为市场租金标准的30%,第二年为市场租金标准的50%,第三年及以后为市场租金
标准的70%。
福州市房管局介绍,人才住房主要保障在榕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重点解决两类人才住房困难。
一是综合性人才,包括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中级及以上职称,技师及以上
职业资格。二是技能型人才,包括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或者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以上在榕就业创业人才,不受国籍、户籍的限制。
上述人才在申请福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时,
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需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针对未婚人才,鼓励按间配租。如同一用人单位申请人员较多,可给予用人单位一定套数房源,按宿舍型进行配租。
根据方案,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个人直接向
人社部门提出,也可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
今年首批的保障住房中,还有1492套限价商品房,主要为出让地项目中配建,户型面积为50、60、70平方米,按市场备案价或市场评估价的70%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