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柳小玲通讯员赖良德)日前,泉州鲤城区印发《公租房租后管理点题整治工作方案》,6月起,针对辖区公租房承租人不再符合承租资格、转租出借等问题开展整治。
“公租房是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不得用于私下买卖、转租。”鲤城区
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鲤城区现正享受公租房配租的家庭有727户,其中,市直管理房源449户、区级管理房源278套。一旦公租房的租住人员,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已自购房、现住房状况发生了变化等,不再符合公租房配租条件,就不得继续占用公租房。据了解,此次整治工作为期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