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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出台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安排10%商品房源优秀人才专属

海都讯(记者黄晓燕)日前,海都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为最大化调动企业、科研平台等积极性,晋江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专门安排10%商品房房源作为优秀人才专属房源。

措施提出,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奖励力度。聚焦“4341”产业体系,修订完善晋江市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

遇规定,给予优秀人才每人每月本级最高1.5万元津补贴、每人最高100万元本级购房补贴。对入选福建省特级后备人才、产业领军团队人才、“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等,按省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奖励,最高400万元。

支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凡经评审认定,按不同层次给予支持,最高给予800万元经费支持。

支持创新主体自主评价优秀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产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市属科研院所等凭能力、质量、实绩、贡献等自主评价认定人才,并给予相应指标名额和每人每月最高3000元补助。

支持创新主体实施股

权激励机制。落实泉州股权激励奖励政策,对激励对象中泉州高层次人才占比50%以上的企业,追加10万元奖励。

提升科技创新人才住房保障水平。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采取公证摇号选房的项目,在每批次拟售商品住房房源中均衡安排10%的房源套数作为优秀人才房源,支持认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优秀人才刚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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