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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专项机制保护地下燃气管道

海都讯(记者唐明亮见习记者 陈铃雪)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防范和遏制第三方施工损坏地下燃气管道的事故发生,确保燃气管道安全运行,市建设局编制了《福州市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工作机制》,对明确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的限制性活动、完善燃气管道保护基础工作、落实工程建设各阶段涉及燃气管道保护的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工作机制》明确,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危及燃气管道安全的活动。依法在保护范围内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或进行其

他影响燃气管道安全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企业共同制定《燃气管道保护方案》,经与管道燃气企业协商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

《工作机制》要求,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每次施工动土确认制度,对地下燃气管道进行探挖复核,在现场做好临时警示标志,施工前组织施工班组、作业人员(尤其是铲车、挖掘机、破碎机等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地下燃气管道保护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教育,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的,需提前24小时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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