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中旬,翔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取一条线索,一名化名“老陈”的男子将在近期来到厦门,向化名“老林”的男子购置一批制毒原料,并策划交易后运送出境,且双方已达成了交易意向。经过近半
年时间跟踪摸排,同年11月30日晚,翔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提前布控,在翔安区新店镇下曾路某商场店铺内,抓获实施非法运输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铭、张某文,现场缴获蛇皮袋10个,检查中发现每个蛇皮袋中装有5个小袋
子,每袋重约5kg,经鉴定物品为氯代麻黄碱,缴获净重达243公斤。
刑侦大队民警郭东毅介绍,麻黄碱本是一种生物碱,对感冒引发的鼻痒鼻塞、支气管哮喘以及很多过敏性疾病都有很好的疗效,在多个感冒药品
中都有麻黄碱的身影。然而,所有药品都有两面性。在我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麻黄素是属于重点监控物品范围的易制毒化学品,因此,非法生产、买卖及运输麻黄碱均属违法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
某文、王某铭因涉嫌非法运输制毒物品罪,经由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终审裁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被告人王某铭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