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田米通讯员康凤玉王唯佳许艳秋文/图)昨日上午9点,在泉州市鲤城区九一街温陵路路口,鲤城交警大队和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区妇女联合会及泉州六中的志愿者们开展了联合劝导行动,对搭载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违法整治。
尽管正值暑假,学校陆续放假,但不少家长骑着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出行。在行动地点,鲤城交警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存在不
按道行驶、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将其拦下,督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履行交通安全的法律职责,防范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以为自己戴上头盔就好,就没想着给孩子戴上头盔。”曾女士载着儿子路过九一街岗亭时,坐在电动车后的儿子没有任何防护。鲤城交警拦下他们,讲解交通安全知识,一旁的志愿者给孩子送上头盔。经过交警的普法,曾女士表示,以后骑电动车出门都会让孩子戴上安全头盔。
在现场,交警发现不少家长自己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是却未给乘坐车辆的孩子佩戴安全头盔,当被问及不为孩子佩戴安全头盔的原因时,大家的理由也是多种多样,如天气热、头盔不透气、佩戴麻烦等,部分家长甚至还存在“只要驾驶人佩戴即可”的误区。
民警和志愿者们对家长们进行普法宣传,讲解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风险和危害。现场还准备了免费的儿童头盔,赠送给没有安全头盔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