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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患者取消特殊门诊起付线

自8月1日起执行,同时简化“两病”医保特殊门诊认定程序

海都讯(记者 刘薇)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了解到,泉州市医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

制,扩大政策受益面,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其中,对高血压病Ⅲ期、1型糖尿病患者实施分类管理,自8月1日起取消特殊门诊起付线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今年来,对未享受门

诊慢性病待遇但已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对象,主动引导纳入“两病”普通门诊或特殊门诊用药保障范围,推进保障人群全覆盖。

对高血压病Ⅲ期、1型糖尿病患者实施分类

管理,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特殊门诊起付线和病种年度基金支付限额。

简化“两病”医保特殊门诊认定程序,将审核认定工作下沉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副主

任及以上医师作出诊断后即可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同时,加强药品配备使用。鼓励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内,探索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供应和配备使用管理机制。

督促医院优先使用“两病”集采中选药品,加强配送管理,保障药品供应。落实长处方政策,对病情稳定的“两病”患者可开具2个月长处方用药量,疫情防控期间可放宽处方用药量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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