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黄晓燕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即将进入8月,泉州学生资助工作将陆续开展,目前,泉州已建立涵盖29个学生资助项目的学生资助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从幼儿园到研究生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泉州市教育局财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可关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福建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向学校老师咨询,也可联系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
在学前教育阶段,泉州市设立了“政府助学金”,主要在公办幼儿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分两档实施。
资助对象分两档,一档为原建档立卡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幼儿、孤儿或残疾幼儿、烈士子女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二档为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生每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四免一补一改善”政策。
“四免”具体为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住宿费、免费提供作业本的“四免”政策。
“一补”指对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的“一补”政策。
“一改善”指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的政策。
普高教育阶段实行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
在普通高中阶段,实行助学金和免学杂费政策。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子女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可享受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二档每生每年1700元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按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还能享受到校内奖助学金。
中职教育阶段奖助学金和免学费
在中职教育阶段,实行奖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全日制正常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享受中职免学费政策;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每评上一次奖励标准为6000元;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本专科教育阶段享受多元资助提供奖助学金
在本专科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等多元化资助政策,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研究生教育阶段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在研究生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对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且无固定收入的,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另有国家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补偿贷偿+三助津贴+绿色通道等相关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