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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2家机构可鉴定危房

鉴定报告将上传“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N海都记者

罗丹凌石磊磊

去年10月,《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正式实施。根据方案,我省将重点整治六大类房屋,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7月27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市房管局获悉,包括福州市危险房屋鉴定站在内的12家机构,可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

鉴定报告将纳入省级信息系统

据福州市房管局介绍,相关鉴定机构在开展相关鉴定业务时,应遵守《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诚信守法承诺书》,并落实“鉴定合同、鉴定报告”报备制度。

鉴定机构在福州承接

房屋鉴定业务,鉴定合同签订后5日内,要将合同报送其所在县(市)区住建(四城区房管)主管部门报备,主管部门应建立台账清单并做好跟踪管理。

相关机构还要主动将

鉴定报告报送到属地的住建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并抄送到市鉴定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将房屋鉴定报告及时上传“福建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若弄虚作假将被严惩

鉴定机构应建立鉴定项目档案,专人负责,长期保管,保证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数据、原始资料的可追溯性。鉴定人员弄虚作

假、造成严重后果、年度内被公开曝光2次及以上的,3年之内不得从事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12家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名单、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目前已在福州市房管局官网进行公示,供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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