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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不办学

率先在泉州落实“双减”新政,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培训机构8月15日前完成退费工作

N海都记者黄晓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其中,意见明确要求,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求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

为了传达落实意见,昨天下午,晋江市教育局召开“双减”工作视频会,率先在泉州市落实“双减”政策,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这些培训机构不再审批

会上特别提出,根据意见要求,即日起,晋江市教育局将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

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同时,也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

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照上级

有关要求,落实审批程序,改为审批制。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必须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学科类暑期培训8月1日起停办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晋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8月1日起,晋

江市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含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暑期一律停止办学行为。同时,各培训机构从现在开始要做好退费工作。

要对所有学员登记造册、按相关规定核算需退还的学费,并在8月15日前完成退费工作。

各培训机构应在8月16

日前将学员退费汇总表(需要每一位学员家长签名)报送辖区教委(育)办,并由教委(育)办汇总到教育局相关科室存档。

声音

培训机构:将配合执行政策

会后,海都记者采访了晋江市多家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他们均表示,近日意见出台后,他们很关注动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晋江一培训机构负责人告诉海都记者,他们会积极响应政策,跟着政策走,“政策怎么规定就怎么配合执行,暑期该停课就先停课,该退给学生家长的费用,我们也会折算好一分不少地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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