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刘露)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旅厅联合发布通知,将在全省继续创建一批“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以促进我省休闲渔业规范发展。截至今年6月,全省已认定“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198家。
此次“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创建,继续采用“属地申报、逐级审核汇
总”的原则,由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旅厅组成评审组进行最终考核评审。经过认定的“水乡渔村”休闲渔业示范基地,有效期为五年,将不定期复查。
示范基地申报对象需以渔业生产为载体,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水域面积不少于30亩,或依托水面200亩以上;观赏鱼休闲基地、水族馆等类型水域
面积不作要求。年接待游客5000人次以上。此外,基地设施、环境、运营等也需达到相应要求。
省级“水乡渔村”专项资金从往年300万元提高到2020年80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专项资金规模逐年扩大。目前,省内已有全国休闲渔业精品示范基地2家、全国休闲渔业示范基地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