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曾炳光通讯员周晓彬马淑惠)8月5日,平和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涉计算机犯罪案件,该案中被告人冯某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林某军(已判刑)通过网络联系被告人冯某,约定以27.198万元雇冯某制作含有木马病毒的插件,欲将该插件通过在网上提供链接或在微信红包群里推广等方式,供他人手机下载安装。通过下载、观看手机屏幕视频,获取越狱手机用户的锁屏密码、微信、支付宝、网银支付密码等信息,再通过远程控制软件控制手机,直接转出受害者手机中的资金等。
2016年6月,王某(已判刑)受冯某委托,制作林某军所要求的上述插件,非法获利2万元,后王某将制作完
成的插件发送给冯某,冯某再发送给林某军,由林某军伙同他人,亲自或者雇请他人,利用该插件实施窃取他人钱款的犯罪行为。至2017年5月间,已查明林某军等人利用上述插件非法控制他人手机超千部,盗窃被害人钱款共计42.5887万元。另查明,冯某实际非法获利25.198万元。
2017年8月4日,冯某因涉嫌其他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犯罪案件,被安徽当涂县警方刑拘,于2019年12月26日被当涂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万元,至2021年2月3日冯某刑满释放,随后,漳州平和县公安局在这天将刑满释放的冯某从监狱带回刑拘。平和法院经审理,决定与之前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十五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