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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做材料迟迟没交货消费者店家各执一词

海都讯(见习记者陈铃雪)“定做了2.6万元的装修材料,一个多月了什么成品都还没给。”近日,福州市民林先生在“智慧海都”APP上反映,6月17日,他在南方建材市场富新门业店定做了入户门、楼梯玻璃等家装材料,并交了5000元的订金,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店家什么成品都没做好,而且还不予退款。他觉得店家十分不诚信。

林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在南方建材市场的富新门业店定做了2.6万元的新家装修材料,当天支付了5000元的订金。

“门的尺寸和款式当天就确认了,可一个多月过去了都没过来装。”林先生说,他们只安装了玻璃框。7月28日,他通知店

家过来量其他项目材料的尺寸,却被店家要求再打1万元才能继续做其他项目。林先生觉得之前已交过5000元订金了,没有接受店家的要求,于是拨打了12315投诉。

10日上午,富新门业的老板朱先生告诉记者,林先生购买的家装材料都是定做的,所以需跟装修工程配合,后续一项一项过去量尺寸制作。“他自己楼梯大理石一直做错,四五十天了都没做好,因此我们无法过去量尺寸,从而耽误了材料制作进度。”

朱先生说,他们之前已把楼梯侧面装玻璃的卡槽和入门装玻璃的门套都安装好了,对于林先生想要全额退回5000元的要求,他觉得自己也付出了不少

人力物力,所以不能接受。至于后续解决方案,要么工程一项一项做,钱一项一项交;要么林先生再先付1万元,他就将所有后续项目材料做完。

晋安区市场监管局福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接到该消费者的投诉,后续将派人了解具体情况,进行调解。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蒋双灌律师表示,“口头约定”也有法律效应。在此种情况下,关键看谁违约。如果是消费者违约,商家有权不予退还订金;如果是商家违约,消费者则可以要求退还订金。涉及较大金额、大宗货物的交易,非“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最好还是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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