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董加固黄晓蓉文/图
8月11日,南安市水头镇的蔡先生向“智慧海都”APP反映,其5岁儿子阿明(注:化名)10日晚在水头镇福闽丽景城小区的游泳池游泳时不幸溺亡,“小孩溺水约3分钟后才被发现,错过了宝贵的抢救时间,让我很心痛”。
海都记者接报后赶往水头镇核查,确认悲剧发生在10日晚8点多。记者从南安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获悉,涉事游泳池没有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此外,事发后,南安司法部门等也积极介入当事双方的调解。
现场:深水区有1.5米深涉事泳池已关闭
事发的“福闽游泳池”是露天泳池,属于福闽丽景城小区的配套设施。11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该游泳池已关闭,并拉了警戒线。
记者看到,整个泳池呈不规则的椭圆形状,分为浅水区和深水区两部分,深水区的水约有1.5米深,泳池的中间有一个由栏杆围成的小池,作为浅水区,水深约30厘米。这个浅水区在靠近泳池的男女衣帽间处有一个拉门,供戏水的小孩进出,事发后,这个拉
门已关上。至于这个深水区,记者看见靠近福闽丽景城小区大门一侧,也有一个拉门,可供小孩及家长进出,事发后,这个拉门同样关上了。
记者见泳池的四周有几个长条石椅,供人休憩,泳池四周放有几个救生圈,还张贴着《安全须知》《禁泳对象》《严禁事项》等告示牌。其中,《安全须知》写道:儿童游泳须由大人陪护,陪护人员应承担安全陪护责任,不要远离陪护对象,有事暂离应和救生员联系免生意外。
讲述:小孩深水区溺水3分钟后才被发现
“溺水3分钟后才被发现,泳池里的工作人员为什么不能早点发现呢?”11日下午,蔡先生悲愤道,儿子今年5岁,“昨晚,大姨子带着我儿子,还有另外2个小孩,一个11岁,一个7岁,买票后一同进入泳池,刚开始在浅水区,后来到深水区,没想到却发生了悲剧。”
从蔡先生提供的一段监控视频,记者看到,前日20:12:30,蔡先生的儿子阿明在浅水区;20:12:58,阿明和另一个男孩从浅水区出来,到深水区;20:13:07,两人拿着漂浮板进入深水区;20:13:15,阿明在深水区发生溺水,这期间用手拍水挣扎,过后沉入水中;20:16:07,阿明被发现救上岸。
记者从监控视频里看到,小孩溺水的时候,在他附近约
2米的石条椅上坐着一个大人,在泳池的对面约5米远的地方也有三四个大人,遗憾的是,当时这些大人都没注意到小孩溺水的险情。
阿明的亲属介绍,事发后游泳池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第一时间将孩子送医,或者联系120,直到孩子的父母从附近赶来才将孩子送医。而得知阿明溺亡后,阿明的大姨受不了打击,昏了过去,目前还在滨海医院就医。
“事发后,游泳池的所有者也就是小区开发商,也没有主动和我们家属联系,让我们心寒。”阿明的家属质疑,事发当晚整个泳池大人小孩有近30人,救生员却只有一个,所以阿明出现险情时才没被及时发现。
物业:一名救生员在场没看到小孩溺水
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泳池大约300多平方米,由福闽丽景城开发商福建南安福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运营,并对外售票开放,于今年7月1日开业,1.2米以下儿童每人每次15元,成人包括1.2米以上儿童每人每次收取20元,所有收入都直接由开发商收取。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事发时,泳池有1名救生员在场,他作为小区负责人也在现场帮忙维持秩序。事发时,他和这名救生员都没有看到这名男孩溺水,是一名在泳池教游泳的外来教练发现并救上岸的,他们才知道有小孩溺水,“那名教练有帮孩子做心肺复苏,但小孩救上岸时,已经
不行了”。
这名工作人员称,他只是帮忙看泳池,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生员,所以没有救生员证书。当天晚上在场的救生员,是这次泳池开业才招的在校大学生,他不知道对方是否有救生员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书。由于是开发商请的,物业也没有该救生员的联系电话。
部门:泳池未经报备无证对外营业
记者从南安市文体旅局了解到,涉事泳池没有取得该局审批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能私自对外营业。
南安市文体旅局的叶队长介绍,250平方米的泳池,要配备3名救生员和1名社会体育指导人员。
“我们已介入调查,将依法取缔该泳池。”叶队长介绍,这家泳池是今年新开业的,没有到主管部门报备和申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属于无证经营,将依法没收该泳池的营业收入,并进行处罚。
叶队长介绍,泳池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要到该局申请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如果泳池符合标准,该局工作人员会对泳池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在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之后,才能对外营业。接下来,该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安全检查,避免此类意外事件再发生。
目前,南安市司法部门、水头镇政府、南安警方均已介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