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汤先增毛朝青见习记者 陈铃雪许亦莹 文/图
近年来,电动车在给人们带来出行便利的同时,也由于一些人安全意识薄弱,将电动车私自推进电梯上楼充电,引发不少火灾事故。
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但是,昨日海都记者走访福州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车上楼充电现象仍较普遍。对此,不少市民表示,有关部门应依法严查严罚,消除安全隐患。
现场6楼的电梯口停了4辆电动车
15日上午,记者来到仓山区春风苑二区。在15号楼6楼电梯口,记者看到停放着4辆电动车,其中一辆正充着电,而在12楼通道上也停放着两辆电动车。当记者回到一楼时,看见一位业主正将电动车扶进电梯,因电梯门正好关闭,记者已来不及上前劝阻。随后,记者发现该小区3号楼的6楼、8楼以及14号楼的11楼、12楼通道上都停放着电动车。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小区内的部分电动车车主表示,因为小区内的电动车集中充电的地方太远,
而且要收费,很不方便,所以只好推回家中充电。也有居民说,如果停放在集中点充电,充电器和电瓶时常被偷,也只能冒险在家门口充电。
“目前小区在3号楼、5号楼以及8号楼设有充电桩,下一步将会搭建雨棚和监视摄像头进行监管。”该小区的福州鑫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曾多次劝业主不要把电动车推回家中充电,但仍有业主不听劝,我行我素,而且张贴的警示标语多数被业主撕毁。
居民:集中充电不便只好在家充电
随后,记者来到晋安区横屿新苑一区,发现多栋楼层同样存在电动车进电梯的现象,仅9号楼,就有7楼、17楼、22楼、28楼、31楼等楼层通道上停放着电动车。
“你这样会存在安全隐患的。”在9号楼,一男子准备推着电动车进电梯,面对记者的劝阻,该男子表示,因在集中充电处经常充不满电,非常影响日常出行,只好推回家充电。
该小区业主尹女士告诉记者,楼下电动车集中充电处没有雨棚,下雨天充电非常不方便,也很危险,而且有很多插座已经坏了,根本不够业主使用。
“物业公司只是服务于业主,没有办法大力监管。”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都有按要求张贴警示标语,以及定期巡逻和对业主进行劝导,但是部分业主不自觉,物业公司也无法制止。
对策:防电动车上楼两小区有妙招
昨日,海都记者走访了世欧王庄四区和上海新苑小区,前者在电梯里安装智能识别设备,后者在电梯里安装座椅,都是防止电动车进入电梯。
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世欧王庄四区试点在2号楼电梯内安装电动车识别系统,一旦电动车进入电梯,这个识别系统就自动发出提醒,电梯门将不会关闭,电梯也停止运行。
“这套设备装置费用3750元,由2号楼的全体业主分担,每户大概分摊15元左右。”物业公司黄经理介绍,自从安装了这
套智能识别系统后,2号楼防止电动车上楼彻底得到解决,下一步将在其他号楼的电梯全面安装该系统。
上海新苑为了防止电动车进入电梯,则在电梯内安装座椅。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新苑共有10栋楼,应多数业主的要求,小区物业处在2019年采取了措施,在每部电梯里安装了铝合金座椅,阻止电动车进电梯轿厢。
上海新苑的物业工作人员介绍,物业在消防部门和所在街道的支持下,并在征得80%以上的业主
签名同意后,在小区内新建了一座两层楼的电动车停车棚,并安装了限时智能充电设备,可以容纳1600辆电动车停放,还有专人看守车棚。
□快刀短评
只有严查严罚才能消除隐患
今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电动车上楼问题,一方面,需要物业提供更完善的服务,让居民可以安心在小区集中充电处充电。另一方面,既然对电动车上楼已经有法可依,那相关部门就应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严查严罚,才能消除安全隐患。(一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