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蔡嘉雯通讯员谢森梁磊)9月20日上午10时,厦门海警局接厦门市海防办通报称,有一艘涉疫风险船舶在辖区开展作业活动。厦门海警局第一时间指派海沧工作站执法员出海核查。11时50分许,海警执法人员在五缘湾附近海域成功查获正在航行的悬挂“东屿临92”牌照的木质船舶1艘、船员2人。
在严格落实涉案船舶、人员防疫消杀工作后,海警
执法人员开展了调查。经查,涉案船长林某天,54岁,福建龙海人,船员林某,25岁,福建漳浦人。2名涉案船员均有绿码和接种新冠疫苗,近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涉案船舶长15米、宽4米,吨位约4吨,与嵩屿街道登记的“东屿临92”船舶信息不符,且2名涉案船员均未能提供船舶有效证件,该船舶涉嫌“三无船舶”。
经进一步核实,该船系福建省某局勘测中心聘用,到
厦门海域开展水深测量工作。9月12日,船长林某天在未报备的情况下,从龙海白水镇驾驶该船至翔安刘五店码头接测量人员林某上船,在环东海域进行水深测量。9月18日上午,该船在集美海域作业被集美区侨英街道岸巡队员喊话劝离时,仍继续滞留,不听劝返,没有停工。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海上疫情防控组通知,从9月20日起,全市所有小型渔船和乡镇船舶除
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出海。
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期,船长林某天无视地方防疫工作要求,驾驶“三无船舶”出海,且未履行报备手续,存在极大海上涉疫风险。海警执法员将严格依据《福建海警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依法严厉打击海上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和地方防疫工作要求,对涉案船舶依法处理,并严肃追究涉案人员相关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防疫工作要求,将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海上抓获涉嫌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人员,一律按照入境人员防控要求,先行落实21天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所需费用自理;
二、对涉案船舶一律依法扣押、扣留,涉嫌“三无船舶”的,一律没收、拆解;
三、对从事海上走私、偷渡、非法交易而感染新冠肺炎,并故意隐瞒行程记录,造成疫情输入、蔓延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