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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竟帮诈骗分子“洗白”资金

福清7人被提起公诉

海都讯(记者陈江燕通讯员程慧李琳)来自福清的邱某某等7人提供银行卡号帮诈骗分子转移资金,并从中抽取好处费进行牟利。近日,邱某某等7人被福清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今年年初,来自福清的80后女子冯某某听信了诈骗分子的诱惑,在某证券平台上注册了账号,并开始投资,操作国

际黄金买卖,并在该平台上投资了57万余元。诈骗分子线上得款后,为将资金转移“洗白”,遂通过叶某、阙某等人分别找人提供银行卡号,用于转移该笔诈骗资金并取现。

之后,叶某以取现金额4%的好处费找到邱某某帮忙。邱某某不仅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用于转移诈骗资金,还以取现金额2%的好处费找到其好

友陈某某、蓝某某等多名人员一起加入,提供银行账号用于接收资金;阙某也找到李某某、刘某某提供银行卡号用于接收资金。

检方表示,上述多名犯罪嫌疑人均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资金,为从中获利,仍提供银行卡号接收犯罪所得资金后,各自分别在各银行网点取现后上交,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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