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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因家暴提离婚法院发出“保护令”

晋江法院法官表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海都讯(记者杨江参通讯员尤燕玲)2014年8月,晋江21岁的女子颜某和许某结婚。2021年6月,颜某因丈夫许某实施殴打、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行为,造成其身体多处伤害,向晋江法院安海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8月31日,安海法庭依法组织庭前调解,颜

某表示愿意再次给双方冷静思考时间,希望能挽回即将破碎的家庭,故申请撤回离婚诉讼。同时,颜某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希望在冷静期内不受许某的恶意骚扰等。

法院经审查认为,虽然颜某撤回离婚诉讼,但仍有受到许某实施家庭暴力的

现实危险,依据《反家庭暴力法》,晋江法院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殴打、威胁、辱骂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威胁、控制申请人;禁止被申请人阻碍、影响申请人工作。

法官明确向许某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告诫许某不得违反法定义务,如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或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等措施。安海法庭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当地公安机关、村民委员会,函请相关单位密切注意、协助执行。

□延伸阅读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或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保护令如何执行?

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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