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毛朝青)10日上午,福州市民余女士通过“智慧海都”APP向海都记者报料称,仓山区镜浦路与杨周路交界处,有一辆小车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影响非机动车通行,希望海都报曝光。
记者随后赶到现场看到,一辆黑色小车停在杨周路非机动车道上,占据了整个非机动车道,不少骑车经过的市民只得绕道而行。而
在人行道上也停了一辆白色小车。
记者联系了仓山交警大队奥体中队的民警,赶到现场的王警官称,上述黑色小车属于乱停车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给予车主罚款100元的处理,并电话通知司机过来将车驶离。民警还对停在人行道上的白色车子进行了处罚,并且电话通知司机赶过来开走。余女士报料,线索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