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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醉驾殴打执法民警

三明沙县区法院宣判首例袭警罪案件,被告人获刑6个月

海都讯(记者郑旭)参加聚会大量饮酒后,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肆意横行并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醉驾行为被民警识破后,竟开启“撒泼”模式抗拒执法,甚至对民警拳脚相向!近日,三明沙县区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危险驾驶罪、袭警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7月,沙县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城区金沙城市广场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警大队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事故一方当事人黄某浑身酒气,且拒不接受酒精吹气检测,便依法将其带至沙县区总医院直接抽血检测。

就在民警执法过程中,黄某借着酒劲,撒泼耍赖,前往医院抽血检验时,态度更加恶劣,对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采取辱骂、

撕扯、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两名民警不同程度受伤。见黄某抗拒执法,民警只好呼叫增援民警前来将黄某制服。

经检测,黄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26.43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经沙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黄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沙县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全血样中检测出酒精含量超标,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以殴打、抓扯、辱骂的方式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两名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遂做出上述判决。

记者了解到,去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明确袭警罪,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三明市沙县区法院宣判的首例袭警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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