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为破解这一难题,泉州市住建局组织开发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网址:
http://61.131.56.193:18083/index.php/home/main/in⁃dex)正式上线推广运行,广大业主只需动动指尖,就可以对
物业大小事务“发声”。
据悉,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需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九大类事项,可以使用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
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投票由业主投票表决的机构或单位发起(以下简称投票发起人),包括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物业临时管理委员会、村(居)
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
记者了解到,电子投票系统的使用,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大体分成五个步骤。
一是申请账号密码。投票发起人在使用投票系统30日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用户名和密码。
二是申请楼盘信息。投票发起人登录投票系统,选择楼盘名称,提交申请楼盘信息,由各县(市、区)住建局确认。
三是发布投票信息。收到确认信息后,投票发起人录入投票信息,并提交属
地乡镇(街道)确认。
四是确认业主信息。首次使用投票系统的,发起人应及时通知全体业主进入投票系统进行申请注册,并确认业主信息。
五是完成投票事项。投票表决结果于投票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投票系统统计生成。投票发起人应当将电子投票表决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投票发起人公告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形成的业主大会相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