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陈燕燕胡婷婷)昨日,记者从福建省卫健委了解到,今年4月,在省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福建省卫健委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全省18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积极响应,加入第一批创建无“红包”医院行列。据不完全统计,活动开展至今,全省各地开展学习教育、培训5525场,共计培训33万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90场,宣传典型事迹、先进人物1971人次。
9月到12月,福建各级卫健部门将加大暗访和举报线索调查力度,明察暗访违规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对经查实的科室和人员,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医疗机构对照问题和薄弱环节,按期完成整改,健全无“红包”医院长效机制。总结提炼创建经验,对创建成效突出的单位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可授予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优秀单位牌匾,讲好医患故事,使医务人员的好风气、好形象在人民群众心中扎根,让无“红包”医院创建工作成效惠及于民。
按要求,医疗机构要指定专门部门受理登记医务人员上交的“红包”回扣。对一时无法拒收的“红包”,应在24小时内上交医院指定部门,或替患者缴纳医药费用,并及时告知患者。逾期不上交的,视同违规收受“红包”。
各医疗机构要将出院病人回访调查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每个住院病人出院后1个月内必须开展调查回访,将“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
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各医疗机构对有关人员应做出以下处理:与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当年医德考核和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