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州将逐步推进直饮水建设

海都讯(记者李琪)10月28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的决定》,就全面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逐步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在管理体制、治理模式、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制度以及

目标、路径、时限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逐步推动福州实现从“安全供水”到“优质供水”的转变。

近年来,福州市持续开展供水水质提升工作,安全供水已基本实现,在现有条件下采用更严格的水质标准达到用户端实现直饮,成为福州百姓的新期待。此次通过的《决

定》,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从解决福州市目前存在的城乡供水差异化、水源地保护不规范、二次供改难度大等问题入手,推进高品质饮用水建设。

《决定》提出,福州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年度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和高

品质饮用水建设工作。同时,要按照“乡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方式分阶段有序推进城乡供水品质提升,2023年完成台江鳌峰片区、仓山海峡会展中心片区、长乐滨海新城启动区、晋安鼓山下院周边片区试点建设,2035年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长乐建成区和大学城片区全面实现用户端饮用水水质符合高品质饮用水标准。

《决定》还要求政府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经费的投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生态补偿、补贴机制。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