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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5号线漏水两家公司被罚

承建单位“中电建”和监理单位分别被处10万元及5万元违约金

海都讯(记者罗丹凌)11月3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福州市地铁5号线2标施工漏水事件有关情况的通知》,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即承建单位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建”)、监理单位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进行处理。

据了解,由“中电建”承建的福州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第2标段于2020年8月6日、2020年12月25日先后两次发生盾构区间渗漏险情。2021年8月11日23时10分,该标段6工区建新南路站附属1号风亭及A出入口再次发生墙缝涌水涌砂险情,引发小里程端头区域地表塌陷,导致北侧道路封闭,造成严重的不良社会影响。

对此,建设单位(福州地铁集团)按照合同相关

约定,对中电建处以10万元违约金。责令中电建更换5号线2标6工区项目负责人李轲,并处理。对中电建福州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杜长铃,副总经理兼福州地铁5号线土建2标项目经理孙德新,副总经理兼福州地铁5号线土建2标总工程师李志文,副总经理兼安全总监杨晓利给予记过处分,扣减2021年度绩效年薪的20%。对中电建福州公司副总经理(分管生产)朱俊阳给予警告处分,扣减2021年度绩效年薪的15%。对中电建福州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李兴田、副总经理(分管机电)徐得意给予通报批评处理,扣减2021年度绩效年薪的5%。

此外,监理单位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也被处以5万元违约金,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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