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李琪毛朝青文/图
近日,福州市省直湖前住宅区的施先生向“智慧海都”APP反映,小区40号楼1梯的业主欲加装电梯,本是好事,可上周开始动工时,其他楼的业主傻眼了,加装电梯的位置竟然在小区的“主干道”上,原本6米的路将被占去3米,车辆通行将变得十分困难。“一旦出现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这太危险了!”目前,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让申请方暂缓施工,待优化方案后,重新报批。
业主:主要通道加装电梯,交通隐患巨大
3日上午,记者来到省直湖前住宅区,看到40号楼1梯位前挖了一个大坑,已用围挡挡住,原本的路面被占去近一半,一辆小车只能小心翼翼通过。“前面就是丁字路口,这样一挡,既不好通过也不好转弯。”司机抱怨道。
施先生告诉记者,省直湖前住宅区分为两期,共50多栋住宅楼,建于2000年左右,目前正在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而40号楼所在区域
为2期,共有14栋住宅楼。2期共有2条向外的横向通道,一条横向通道由于较为弯折,路口有幼儿园较常拥堵,平时大家都作为备用道使用。而40号楼前的这条道路宽约6米,因为较宽,大家都自然而然将其作为进出主干道。“2期14栋楼的人、车几乎都从这条道路进出。”正因如此,当其他居民发现40号楼1梯欲加装电梯时,表达了强烈的反对。
在现场,也有多名业主表达了担忧。“这条是消防通道,是我们的生命之道啊!万一着火了,消防车怎么进来。”业主余阿姨说道。“原本6米的路占去3米,车辆进出不便,交通隐患巨大,电梯还会形成视野盲区,十分危险。”陆先生说。业主们告诉记者,因反对声音强烈,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叫停了施工,要求重新优化方案。
部门:已暂缓施工,优化方案重新审批
40号楼1梯的业主代表庄先生表示,事情发生后,电梯施工已叫停,目前正跟有关部门和其他业主协商,改小轿厢,减少对道路的影响,按照留出4米通道的目标优化方案。“早上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也到现场查看,提出留出4米宽道路,够两部车交会。”庄先生表示,目前还在做同梯位其他业主的工作,特别是1楼、2楼的业主,梯位内移,势必影响到低楼层的采光,因此还
要做进一步沟通协商。“更改方案会增加电梯造价,但我也愿意接受,只要合理要求都尽量配合。”
随后,记者联系到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电梯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黄先生告诉记者,此电梯项目的审批是合法合规的,鉴于周边业主反对,为避免矛盾激化,便先让申请方暂缓施工,申请方提交优化方案后,若方案可行,重新进行公示,重新征求意见,目前优化方案
还未上报。
对于40号楼前的该条道路到底是不是主干道,黄先生表示,“我们认为并不是主干道,在小区原先的平面图上没有这条道路,是小区内部路,但这条道路比较宽,人车都从此出入,成为一个事实上的主要通道,也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要求申请方优化方案,尽量保证通行。”黄先生表示,他们已与业主代表庄先生沟通达成初步方案,之后需重新走审批流程。
律师:优化方案由谁表决?依通道的性质决定
电梯施工已暂时叫停,但周边业主还有其他担忧。“新的优化方案如果还是只需同梯位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通过,那我们还是说不上话?”业主谢女士表示,“按照《民法典》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应要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谢女士认为,优化后的方案应经2期利益相关的全体业主进行表决。
就此,记者也询问了鼓楼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黄先生表示,按照《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
电梯实施细则》,只需同梯号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总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增设电梯初步方案,便可开始办理程序。
记者查询发现,《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于2020年6月12日开始实施,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和《福建省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而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开始施行,其中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相较
于《物权法》增加了“(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佘雷律师认为,《民法典》实施后,《物权法》已废止,应以《民法典》的规定为准。而该条通道的使用应该由本栋楼业主决定还是全体业主决定,要依该通道的性质来决定。若该通道为小区主干道或区域主干道,就不应该仅由本楼栋居民决定,若仅是本楼栋业主进出通道,则可以由本楼栋业主决定。